快速发布求购| | | | | 加微群|
关注我们
本站客户服务

线上客服更便捷

仪表网官微

扫一扫关注我们

|
客户端
仪表APP

安卓版

仪表手机版

手机访问更快捷

仪表小程序

更多流量 更易传播


您现在的位置:仪表网>泵类仪表>资讯列表>河南明确规定农业灌溉用水必须同步建设供水计量设施

河南明确规定农业灌溉用水必须同步建设供水计量设施

2016年12月29日 17:58:51 人气: 20826 来源: 中国网
  【仪表网 仪表文件】12月22日,从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河南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出台,所有新建、改扩建的农业灌溉用水项目,必须同步建设供水计量设施。
  

  《方案》提出,要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逐步推行分档水价,因地制宜探索实行两部制水价和季节水价制度,用水量年际变化较大的地方可实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用水量受季节影响较大的地方可实行丰枯季节水价,实现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并不是“一刀切”。《方案》要求,对农业生产定额内用水要实行补贴,补贴范围主要包括小麦、水稻、玉米、薯类等粮食作物的定额内用水。农业水价调整到位、用水量未超定额、水费足额交纳,且用水成本超出运行维护成本或农户承受能力的,原则上按实际用水量给予补贴。
  
  我省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县、严重缺水地区、地下水超采地区要加快推进改革,力争到2020年实现改革目标。因此,当前在建工程中尚未配备供水计量设施的,要在竣工前抓紧改造配套到位;已建工程尚未配备供水计量设施的,要在三年内完成配套改造。
  
  (原标题:河南农业灌溉项目须配供水计量设施)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ybzhan@vip.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仪表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仪表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4、合作、投稿、转载授权等相关事宜,请联系本网。
联系我们

客服热线: 0571-87759942

加盟热线: 0571-87756399

媒体合作: 0571-87759945

投诉热线: 0571-87759942

关注我们
  • 下载仪表站APP

  • Ybzhan手机版

  • Ybzhan公众号

  • Ybzhan小程序